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遗产文化 > 遗产保护

一是县文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通知要求和《河南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在县政府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认真实施,按时向上级文物部门报送普查进度。做好文物普查成果拓展、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工作。积极向上级文物部门争取陈元光祖祠维修建设项目,在前期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完善提升,争取早日施工。

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丰富县根亲博物馆、县博物馆、吴其濬故居纪念馆陈展内容,提高接待能力和讲解水平,发挥其平台交流作用。

三是继续做好番国故城遗址维护规划和量化、美化工作,确保这一国家级大遗址目前现状。

四是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文物执法力度,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确保我县境内的地上、地下文物安全。

五是加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机构与队伍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与保护、传承工作。积极申报争取《郭丁香》、《花挑舞》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丰富完善县、乡、村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体系,完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建设;加强地方文艺传习所建设,确保地方文艺的传承发展。

分享到:
已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